企业主们,抓紧报送企业年报!过了6月30日小心进“黑名单”

2018年06月27日11:32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李蕊 魏涛

企业工商年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逾期未按时办理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目前济宁已有50.74万户市场主体完成年报,年报率位居全省前列。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1.6户企业、37.8万户个体工商户、1.3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了年报。”济宁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外资科负责人介绍,按时办理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逾期不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年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凡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在济宁市各级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今年6月30日前,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2017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选择网上公示年度报告的,应当自2018年6月30日前,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或者自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或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将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驰(著)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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