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选派“业务院长”到基层卫生院 明年全面实施

2018年06月01日09:00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作者:聂俊穹

人民网济南5月31日电 3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据悉,山东将面向扶贫重点乡镇和薄弱卫生院选派“业务院长”,任期2年。近期,该省将选派第一批“业务院长”,今年在临沂市、菏泽市开展试点,明年将在全省全面实施。

据介绍,山东省委省政府将乡镇卫生院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为切实提升扶贫重点乡镇和薄弱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助推健康扶贫,《措施》提出“面向扶贫重点乡镇和薄弱乡镇卫生院选派业务院长”,帮助薄弱卫生院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百姓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在“业务院长”的选派方面,规定由各市组织从二级及以上医院选拔,原则上从医联体、上级对口帮扶医院内选拔,省级委属公立医院和帮扶任务较轻的市,选拔部分人员对任务较重的地区给予支持。选派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和身体素质,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任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者优先考虑。“业务院长”任期2年,全脱产到卫生院工作。

为鼓励“业务院长”安心基层,履职尽责,山东相关部门明确了激励政策。“业务院长”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期间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业务院长”任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申报的,在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内应优先推荐。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达5年及以上,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不受原单位岗位限制参加职称评审,取得资格后予以聘用。“业务院长”经服务所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可给予适当奖励,对符合优秀条件的人员给予表扬并择优记功奖励。

为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成才难、活力低等问题,《措施》提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完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强化基层卫生人才激励机制、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强化基层卫生人才服务保障等5大项18条措施。(聂俊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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