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协议不规范 一房出现俩房主

2012年05月18日08:52  来源:济宁新闻网

  回迁协议不规范 一房出现俩房主


  导语:拆除旧房建新房不仅改变了原居住区生活环境,也让旧房换新房的居民高兴,但在分配回迁房时开发商与原社区不能统一协调,就可能出现一房俩主引起产权争议的事情。


  正文:梁山县城区凤山村2008年进行"城中村"改造,由杭州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了对居民原住宅和经营房拆旧建新,2011年10月峻工后,凤山村居民刘军按当初与村委、开发商签定的《拆迁补偿协议》,由村委分给他一套经营房。


  同期采访:居民刘军(我们队的陈光良和陈绍和给我找的开锁公司里的给我把门开开。)


  今年5月刘军对这套房屋进行装修施工时,突然又出现了一个房主。


  同期采访:居民刘军(他就说,这个房子卖给我了。)


  另一房主说,他是今年3月从开发商手中购房,也有购房合同和相关文件,这让刘军感到鄂然。


  同期采访:居民刘军(我说怎么卖给你了,这个房子从分给我到现在是半年多。)


  房子到手半年多,又一房主来争房,刘军一气之下拿着《拆迁补偿协议》找到开发公司。


  同期采访:居民刘军(对方答复(协议)是有效的,这个房子不能给你,村委会没权分我的房子。)


  开发商对村委分房存有异议,对建好的房子出售给另一方,造成了一房俩主的结果,村委是在何种情况下进行分配的呢?


  现场同期:记者(那分房方案是不是咱自己的呢?)


  凤山村村委会主任陈永波(这个是咱村上制定的,分给他(刘军),但是开发商那边没提供房源。)


  村主任介绍,凤山村旧村改造是与杭州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山分公司联合开发改造,因在车库、楼房遮阴、公共设施建设中与居民意见不一,造成开发商与村委一直配合不好,工程峻工后开发商又不给村委提供安置回迁户房源,在回迁居民急切要房的情况下,村委按当时的《拆迁补偿协议》制定了分房方案,至于刘军所分的经营房开发商是否售出,村委也不清楚。


  同期采访:凤山村村委会主任陈永波(卖没卖村上不知道,因为他(开发商)不配合。)


  凤山村委所说情况及刘军手中的补偿经营房的协议是否属实呢?记者找到杭州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山分公司的负责人。


  同期采访:记者(这个协议属实不?)


  杭州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山分公司负责人郑新芳(属实,这是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号给他签的协议,零八年十二月六号又给他签一个确认书。)


  这位负责人说,村委所说两家配合不好确实存在,原因是施工中居民经常提出不合理要求,刘军所持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所签《拆迁补偿协议》中补偿经营房属实,但零八年十二月六日又签定了《协议书》和《申要回迁安置房确认书》对所占房屋和院落进行了补偿确认,开发商认为,依据这两个协议已对刘军进行了部分货币补偿,刘军不应该再依据第一个协议索要经营房。双方各执一词,声称要以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同期采访:刘军(法律程序。)


  杭州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山分公司负责人郑新芳(俺就准备走法律程序。)


  口播尾:在购买新房、回迁房安置中出现一房俩主的事并不鲜见,究其原因,一是协议规范不清,二是开发商与原社区配合不好或有经济纠纷,提醒开发商与原社区加强配合,签定规范的协议合同,避免争议的事情发生。


  直播民生记者报道 记者 刘政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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