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12月2日讯(记者 张娜 刘谦通)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可有的车主置若罔闻,被查到后还胡搅蛮缠,前两天在金乡就上演了这么一幕。
金乡交警在105国道金乡西外环段执勤时,发现了一辆挂着河南车牌的面包,看到有交警,这辆车犹豫不前,见此情形,交警连忙驱车上前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打开车门一看,原来这辆车被动了手脚,去掉了一排座椅,用来堆放行李货物。交警告诉司机,这一做法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应该受到处罚,可司机却不以为然,并且还强词夺理。
汽车司机:“我这车怎么属于改型呢?像我这种情况的车辆多了去,为什么偏偏查我的,是不是跟我过不去?我就没有错,我自己的车我就去掉了排座椅,我自己的车我愿意怎么改,就怎么改,你们管不着。”
面对司机的胡搅蛮缠,执勤民警仍然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教育工作,然而该车司机就是不配合,坐着车上不下来。迫不得已,执勤民警只得联系110指挥中心和拖车,对该车实施强行拖离。见此情形,该车司机站到了面包车前,强行阻止不让拖车。直到110民警赶了过来,才极不情愿地让开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勤民警实施了扣留机动车的强制措施,并将对司机来予以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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