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一篇案例在全省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精品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一名法官荣获优秀个人

2024年01月05日14:19  来源: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

喜  报

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六个一’”专项活动的方案》,2023年3月,省法院启动了“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精品案例评选和讲评活动。其中,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波报送的案例《郭某某诉山东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获评“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精品案例三等奖 ,张波荣获优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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