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孟凡玉)“我们不仅可以正常办理出口退税,而且免于受到行政处罚。”近日,在现场办理完主动披露业务后,通力轮胎有限公司关务经理刘凯说道。
据了解,该企业自查发现一票报关单货物币值由人民币误报成美元,货物已放行结关,由于影响出口退税和海关统计,企业后续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得知情况后,海关对照主动披露政策对企业进行指导。
主动披露是近年来海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举措,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作为一项惠企政策,主动披露为外贸企业提供了自查自纠、守法便利的通道,引导鼓励企业自愿合法经营。
根据海关总署最新公告,自今年10月11日起,海关对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处理规则进行更新,扩大主动披露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放宽了有关时限要求和适用条件,将更有效地助力企业稳产解难,提振信心,让更多守法企业享受诚信收发便利。
济宁海关稽查科科长房伟介绍,新公告明确将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行为纳入主动披露的适用范围,新增了涉及检验、影响海关统计、影响监管秩序、加工贸易及部分轻微程序性违规等可以适用主动披露的情形,基本覆盖了进出口企业常见违规类型。
据悉,为让企业充分用好这项政策,济宁海关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关长送政策上门”“关企面对面”等平台,帮助企业解决政策理解及适用性问题,并持续优化作业流程,畅通主动披露渠道,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实现企业“少跑腿”、办理再提速,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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