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济宁十大行动提振消费信心,一文了解→

2023年03月14日16:07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硕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硕)3月14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惠民生 促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2场),介绍济宁市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立足主责主业,围绕消费领域突出问题,担当作为,精准发力,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11.2万件,同比增长48.20%,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437.97万元,同比增长54.86%,12315效能评估位列全省第三位;组织全市53.2万市场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创建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3万家,发展无理由退货单位2.3万家,建立消费维权站605个,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3年,围绕“提振消费信心”这一主题,济宁市将组织开展“放心消费、诚信济宁”深化提升十大行动,线上线下一齐发力,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扩面提质增效,着力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全市消费持续恢复和扩容提质,擦亮“放心消费、诚信济宁”品牌,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让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扩面提质行动

持续开展市场主体放心消费创建承诺亮诺,推动创建活动由线下向线上、由商品向服务、由流通向生产、由城市向农村延伸,不断扩展覆盖面。新培育公示60家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0家济宁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加强创建单位特别是示范单位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整改退出机制,提高创建活动质量。

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六进”行动

以“市场监管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放心消费“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等六进行动,大力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全市广大消费者科学、文明、健康消费;宣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积极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推动创建标准落地实施。

网络交易平台“四亮”行动

持续推进市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亮标全覆盖。在“3·15”“6·18”“双11”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行政指导,加强平台责任清单和提示指引的宣贯。加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力度,推进网购无理由退货义务落实。部署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网络交易监测,重拳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维护网络消费环境。

消费环节“无忧退货”扩展行动

大力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引导消费者正确行使购物“后悔权”,鼓励更多实体店主动参与7日无理由退货,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承诺单位达到3万家。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品牌专卖店、连锁店等引领带动作用,打造无理由退货示范单位。推广有关单位异地异店退货经验,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商超推行消费环节先行赔付,支持引导其通过平等协商与场内经营者共同建立先行赔付保证金,提升消费者信心。

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提升行动

按照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站相关要求,在消费集中场所、行业协会等继续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名录,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规范化消费维权服务站达到1600个。组织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处理业务培训,提高维权站工作人员消费纠纷解决能力,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解决在基层。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评价,培树一批机构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积极开展维权、工作成效明显的典型,引领消费维权服务站效能整体提升。

消费投诉举报办理提效行动

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12345政务热线、全国12315投诉平台及其他渠道接收的投诉举报,在2小时内分送,在24小时内回应,力争按时办结率、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满意率实现100%。建立消费维权“预警”制度,及时发现消费纠纷隐患和苗头性问题。结合投诉举报办理,梳理各业务条线风险点,提高市场监管执法预见性。加强12315效能评估评价,引导消费纠纷易发的企业加入ODR机制,努力提高投诉调解成功率,力争实现投诉按时初查率、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三个100%。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行动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公布消费投诉总体情况和个案信息。每个县市区各选择1-2家大型商场、市场或商业综合体、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鼓励引导其通过场内公示栏、电子显示屏或平台主页面等显著位置,主动向社会公示被投诉经营者、投诉数量、投诉解决率等相关信息,推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投诉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消费。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行动

深入推进党政同责和“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综合协调能力提升,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重点解决牛羊肉集中屠宰、农兽药残留、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理、“三小”治理、网络订餐等难点堵点问题,抓实校园食品安全守护、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保健食品“两查两专”等活动,促进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守护好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重点领域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聚焦农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建筑装潢材料、电动自行车、洗涤用品等重点领域,围绕济宁市农副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纺织服装、装备制造、橡胶制品、造纸、建材等7大主导产业,按照食品、药械化、工业产品3个条线,在全市范围开展问题起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质量帮扶等系列行动,坚持市县一体、形成合力,全面压实县市区的属地责任,逐个县市区调研督导,逐个县市区整改提升,确保济宁市消费品质量合格率高于全省总体水平。

综合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行动

针对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及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医保、海关、打私办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加强行刑衔接,办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并公开曝光,严厉震慑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