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80余万 男子才知道自己结了个“假婚”

2019年06月13日14:49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周惠娇 崔培 邢惠心 屈庆东

1987年出生的小兰,看上去文文弱弱,戴着一副眼镜,说话轻声细语,在常人眼中,难以与“诈骗案”联系在一起。2011年的一天,她在交友网站上认识了小兵,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于2014年“结婚”。两人相处期间,小兰总以各种理由,向小兵及家人索要钱财,诈骗84万元后失联。小兵和家人报警,最终,小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网上交友后“结婚”

编织各种明目要钱

2011年,刚大学毕业的小兵通过交友网站认识了小兰,小兰谎称自己是在国家电网工作,被调到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并给小兵看了自己伪造的劳动合同。

小兵信以为真,感觉自己终于遇到了生命中那个对的人,迅速与小兰确定恋爱关系,并搬到小兰租住的济南市区的房子,与小兰一起生活。小兰谎称房子是自己购买的,要求男友小兵承担装修费用,早已被爱情迷住双眼的小兵向父亲要了5.2万元,交给了小兰。

2014年小兵与小兰举行了浪漫的婚礼,可两人并没有一起去民政局领证,小兰自己伪造了结婚证和计划生育手册,看上去和真的一样,骗取了小兵及其家人的信任。随后,小兰又谎称被调到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接着又被调到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司上班,并伪造了调令书、报到书,甚至编造虚假微信和短信,同时还制造出自己在单位有人与她“作对”的假象,博得小兵及其家人的同情,对小兰的说法深信不疑。

随后,小兰还谎称要把小兵调到中央电视台工作,在北京购买单位福利房,向小兵及其家人要了30万元。同时还称可以为小兵的弟弟安排工作,并设计出了“张处长”、“刘处长”等人物,这让小兵及家人更加放心了。

“双线作战”多人入局

骗局被揭穿锒铛入狱

购买福利房的费用,加上给小兵弟弟安排工作需要的费用、自己生病住院需要的治疗费等等,直至2017年,小兰一共骗取小兵及其家人80万余元。直到最后小兰突然消失,小兵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并报了案。案发后,小兰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其实,在与小兵相处期间,小兰还与他人有密切关系。2013年,小兰就已经和认识3个月的孙某登记结婚,并谎称要给丈夫孙某介绍省政府的工作,之后孙某发现是假的,2014年两人分道扬镳。

2015年,小兰又与王某相识,并发展成为恋爱关系,谎称如果要与丈夫孙某离婚需补偿20万元,要求王某帮助其偿还贷款,后又以承接工程、家人看病、住院为由骗取王某30万元。被王某识破后,小兰又用骗小兵的钱偿还给王某。就这样,在多个人之间周旋,小兰的骗局渐渐被识破。

2018年12月7日,嘉祥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退赔被害人相应损失。小兰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今年2月27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网络交友要谨慎

法律常识需懂得

“小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理由,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主审法官介绍,当今交友网站盛行,注册简单,匹配轻松,受到年轻人的青睐。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交友的过程中,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注意与对方的家人、朋友接触,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让狡黠之人无任何可乘之机。

同时,对涉及金钱交易的,一定要核查清楚。如谎称某工作单位的,可直接拨打该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办公电话,询问是否有此工作人员。涉及房产信息,可结合物业缴费单据、水电暖气费缴费单据等予以核实,或直接持公民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

另外,结婚证书不可一人领取,只有双方一起到民政局才可登记结婚。发现被骗以后要及时报警,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刑法解释——

诈骗数额超过三千

即已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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