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2024年05月02日16:1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隶属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始建于1973年。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山东省高校党建示范校培育创建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学校对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设有车辆工程系、公路与建筑系、管理与信息系、机电工程系、航海系、基础应用系、交通工程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科学与人文部9个教学系部,建设了“海、路、空、轨、车、物流”6个重点专业群,开设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36个、中俄合作办学专业2个、五年制中高职贯通专业5个、3+2专本贯通专业3个。

学校在潍坊市和泰安市两地办学。现有教职工800余人,培育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2个、省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8个、省青创人才团队1个、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省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5个,省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5个,山东交通运输行业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2个。培育国家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1人、国家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杰出教师各1人、齐鲁最美教师2人、省教学名师10人、省青年技能名师5人、省优秀教师1人,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技术技能支撑,并为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育做出了积极贡献。

多年来,学校坚持“交 通 融 道”办学理念和“立足交通行业、服务区域经济、紧密融合产业、培育工匠人才 ”的办学定位,以“厚德 守正 精技 创新”为校训,形成了“专业聚交 大道育人”的办学特色。目前,学校正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朝着“领军行业、示范全国、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和影响力”的职教强校目标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1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6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62人、管理岗位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辅导员岗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详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4年5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jtzyxy.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jtzyxy.edu.cn/)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zhaopin.sdjtzyxy.com)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30至5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7日10:30至5月31日16:00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进行报名。首次登陆,需注册,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应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3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提交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与学历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交有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5)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离职人员,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

(6)有应聘人员本人签名、手印的《应聘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7)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8)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提供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证明或聘用在相应岗位的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提交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证明。

(9)招聘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7日10:30至5月31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招聘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

3.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初审工作完成后,除简化程序的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外,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4.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网上报名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有本人签名的《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核对后当场归还。

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组织考试,其中中级管理类专业教师岗位、中级基础课教师岗位、中级图书馆员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管理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组织;中级专业教师岗位(管理类专业教师除外)采取技能测试、面试和笔试的方式组织;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1.中级管理类专业教师岗位、中级基础课教师岗位、中级图书馆员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管理岗位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参加笔试前,登录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并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因放弃现场资格审核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管理岗位、中级图书馆员岗位及初级辅导员岗位、财务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中级管理类专业教师岗位、基础课教师岗位及初级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组织、板书、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试讲范围并在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结束后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2.中级专业教师岗位(管理类专业教师除外)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根据报考岗位的要求确定测试范围,并在测试前一周告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范围。技能测试范围、测试时间时间及地点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2)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从达到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9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因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组织、板书、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试讲范围并在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笔试范围,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

(3)笔试

参加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30%折合计算两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折和计算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面试和笔试分别占30%、30%和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3.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按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试讲范围并在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组织、板书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在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应聘人员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拟招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人事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jtzyxy.edu.cn/)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zhaopin.sdjtzyxy.com)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签订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1805

监督电话:0536-8781830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渤海路7369号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办公楼703室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潍坊学院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山东潍坊。学校是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省文明校园,是省教育厅与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现占地1543亩,现设26个教学单位、74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济、管理、农、法、历史、教育和艺术10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7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73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60余人。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优秀教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46人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潍坊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4.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f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join.wf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6日11:00至5月12日16:00

登录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join.wfu.edu.cn),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2024年5月11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请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2、教师3、教辅岗位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3)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4)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2024年以来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另外还须提供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自律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奖学金的证明。

(5)应聘教师6岗位人员,须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作品入选全国美展的证明(美展主办单位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油画学会)。

(6)应聘教辅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7)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8)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2.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11:00至5月12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6日11:00—5月12日18:OO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方式在报名网站(http://join.wfu.edu.cn)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缴费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者,请勿缴费。缴费时因输入个人信息有误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教师4、教师5、教师6、教辅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

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若有变化,将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join.wfu.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须缴纳面试考务费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确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潍坊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需在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心理测试

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分别进行,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join.wfu.edu.cn)通知。

教师1、教师2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教师3、教师4、教师5、教师6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教辅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和面试都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涉嫌涂改伪造、弄虚作假、高考移民、违规入党以及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干部情况等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潍坊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join.wfu.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5576   8785790

监督电话:0536-8785757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建校于1950年,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院校,隶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接受省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专任教师680余人,附院医护人员600余人。学校占地面积共1300多亩,固定资产达8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1.8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0余万册。

学校目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针灸推拿、眼视光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预防医学、健康管理、药品生产技术、医学营养等20个专业、3个专业方向和1个专本贯通培养专业。其中,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3个专业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临床医学专业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专业示范点;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学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和助产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健康照护专业群、临床医学专业群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多个专业为全国教材建设评审委员会常委单位和省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拥有药理学、生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等省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3门;山东省社区教育优秀课程69门,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课程8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3个。

学校对科研工作非常重视,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加强科研设备等硬件方面的投入。中心实验室为我校从事科研的重要研究平台,目前拥有山东省第一台双光子高速扫描显微镜、单细胞和脑片两套膜片钳系统、光遗传学系统等世界先进仪器设备,可开展电生理学、行为学、光遗传学、细胞形态学、分子生物学等各项实验研究。

在长达74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根本宗旨,秉持“悬壶济世、孜孜以求”的校训精神,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医疗卫生人才,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工作人员2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除专职辅导员岗位外,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zkly/)和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z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1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2日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招聘岗位的各类通知均通过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及报名专网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登录https://rs.hzmc.edu.cn:8089/zp.html报名专网链接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有报名材料须按报名专网要求上传电子版本,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报名的,不能进行注册报名;尚未初审的,暂时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重新提交审核。

上传报名材料包括(表格及证明模板在附件2、3):

(1)《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须本人手写签名);

(2)《应聘菏泽医专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须本人手写签名);

(3)身份证扫描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5)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阶段先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但须提交承诺书扫描件,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扫描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

(7)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近半年内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

(8)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注: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一致的,只需要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即可,无需再提交单独的研究方向证明);

(9)应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交证书扫描件;

(10)在职人员应聘的,在报名阶段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无单位人员应聘的,在报名阶段须提交前用人单位离职材料或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扫描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网站及报名专网上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2日17:00

网上报名阶段,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发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通过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公布。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线。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专职教师岗及实验教学岗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专职辅导员岗及教辅岗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将在笔试后公布的面试公告中详细说明)。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以测评其是否具备岗位能力要求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等。面试总分100分,所有岗位均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应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视频连线、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录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人事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均纳入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高老师(18553093791)、吴老师(17753001573)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0-5925970

监督电话:0530-592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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