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至20日,济宁市进行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工作

2022年08月10日08:44  来源: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8月8日,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工作的通知》,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工作将于8月15日至20日进行。

目前,鉴定材料申报已全面截止。对已受理登记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按照“鉴定错时安排、现场严格防护、体检一人一室”的原则安排参加现场鉴定,本次鉴定不设置休息区域。被鉴定人须按通知附件中提到的个人具体抵达时间提前10分钟到鉴定现场等候区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签到、测量体温、出示国务院大数据行程卡、鉴定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所有被鉴定人及陪同人员进入鉴定等待区时做一次核酸检测。未履行要求、未按规定时间抵达现场的被鉴定人,不能进入鉴定区域。

鉴定现场禁止使用通讯设备。被鉴定人须携带本人身份有效证件、相关检查片子(CT、X光片、核磁共振片等)等候工作人员叫号(检查片子鉴定后可自行带回)。被鉴定人须按照鉴定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进入鉴定室接受专家检查,如鉴定专家要求现场查体的,须自觉缴费并进行现场检查。鉴定结束后,被鉴定人应立刻离开,勿将申请档案带走,勿在现场鉴定区域停留。

原则上被鉴定人自行参加现场鉴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确需他人协助的,如精神病患者、无法自主行动或言语障碍无法交流的,被鉴定人可由一人陪同。被鉴定人及陪同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排队间距1米,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

参加鉴定前7天内无市外旅居史,被鉴定人及陪同人员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健康码为绿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持鉴定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鉴定。

参加鉴定7天内有省内市外旅居史的人员(包括陪同人员),均应在来济前三天通过微信小程序“济宁报备”登记,并按以下要求做好鉴定前准备:市外旅居史的人员(菏泽市除外)持入济前48小时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入济后、鉴定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鉴定;有菏泽市旅居史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次鉴定。

参加鉴定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包括陪同人员),均应在来济前三天通过微信小程序“济宁报备”登记,并按以下要求做好鉴定前准备:①旅居地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应于鉴定前三天来济,到济后实行三天居家隔离并三天两检,鉴定当日持三天两检核酸阴性报告参加鉴定②旅居地(所在县)为无中高风险区的常态化防控区来济人员,应持入济前48小时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入济后、鉴定前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参加鉴定。③有北海市、三亚市旅居史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次鉴定。

鉴定前7有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的人员,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鉴定当天出现以上症状者暂不参加本次鉴定。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有以下情况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次鉴定: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7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的;近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7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人员;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被鉴定人须如实主动向鉴定单位告知相关情况,在以上情形消失后,再择期安排现场鉴定,作出鉴定结论时限相应顺延。被鉴定人须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如出现鉴定前7天本人旅居史、接触史与疫情发生关联时,及时向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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