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济宁 | 违法占地多年未制止 处罚决定成为“纸老虎”

2020年04月30日13:5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苗群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苗群)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必须有效保护、高效利用,可在有些地方,依然存在违法用地的情况。

2017年3月邹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行政裁定书中:责令被执行人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限期改正。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由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实施。而如今三年过去了,违法行为不仅没有终止,反而在原址上建起了新的场房,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邹城市北宿镇南屯村。

邹城市北宿镇南屯村位于兖矿集团南屯煤矿北侧,村庄的东面不远处,紧挨着麦田就是一处储煤场。据当地村民反映,这块地本是村里的责任田,2003年村委会未经政府部门批准,占用集体土地建设了这片储煤场,并于当年转让给村民张某进行经营管理使用,每年收取一定的租金。近几年来,不断有村民举报储煤场非法占地问题,经过立案调查,邹城市国土部门于2016年作出过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南屯村委会和承包方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由于对方拒不执行,随后邹城市国土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邹城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份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国土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邹城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实施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国土部门和法院相继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裁定书后,储煤场不仅没有被拆除,反而加盖了场棚。直到2019年,在法院强制执行下,南屯村村委会终于缴纳上了1200208.8元的罚款。

尽管交了罚款,储煤场却没有受到影响,一直都在正常运转。邹城市北宿镇南屯村的村民表示,国土部门对此行为不制止,是明显的不作为。

事实是否如此呢?问政记者求证了南屯村村委会的负责人得知储煤场依旧由张某个人正常经营。

既然法院已经裁定由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强制拆除,那为何迟迟不见动静呢?记者来到了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块土地属于违法占地,没有手续也办不了手续。但当记者三次追问储煤场为何一直正常经营时,工作人员却一直保持沉默。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电话,执法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一再强调,执行不容易,但严格来讲,土地应该退回。

在4月29日晚《问政济宁》的直播现场,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人表示,这块土地从2017年3月份判决之后,国土部门多次督促当事人抓紧退还土地,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过于求稳怕乱,不敢担当,不敢动真碰硬,所以造成问题迟迟没有解决。下一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拿出方案,抓紧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把这件事情解决好。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庆峰看完短片后表示,片中的问题反映出了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执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执法不严。下一步将组织专班进驻邹城,市局挂牌督办,会同邹城市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违法问题解决。

特邀观察员张怀春教授表示,在整个问题的处理过程中,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存在程序式执法,走过场的现象,三年的时间里根本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片中记者三次追问,工作人员三次沉默,明知道错,却没有勇气说出真话,不担当不作为。下一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该牵头去做,把邹城的问题当成一个典型,一个问题解决好了,其他的也就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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