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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用语用字 共建文明机关
——致市直机关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倡议书
市直机关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语言文字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法定的通用语言文字,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的纽带,也是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展现文明形象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市直机关营造规范、文明、高效的语言文字环境,我们郑重倡议:
提高认识,争做推广普及的先行者。深刻认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自觉将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文化使命。机关党组织要积极动员,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等加强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使用、带头规范。党员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培训等活动,利用优质资源和平台积极开展自学,不断提升自身普通话水平和规范汉字应用能力。
主动作为,争做规范应用的示范者。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公务用语用字。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会议、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开展内部交流、对外联络,参加理论宣讲、主题活动等要主动讲普通话。窗口服务单位要使用普通话提供服务,树立良好服务形象。印制公文、简报、信息等各类文件材料,在各类宣传阵地进行信息发布,要确保用语准确、用字规范。
积极践行,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融入日常工作生活,积极参与“推普周”、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主动向身边亲友和社会公众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和规范知识。通过在办公场所、服务窗口设置“请讲普通话”提示牌等,进行日常提醒,并主动帮助他人纠正不规范的用语用字行为,影响和带动更多人参与其中,共同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礼貌语、做文明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学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不断提升机关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机关力量。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筑语言文字规范之基,共展市直机关文明之风。
中共济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