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山东南四湖流域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

2022年08月11日14:09  来源:新黄河  作者:杜林

8月5日,《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8月10日下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媒体通气会,解读《规划》相关内容。

南四湖是山东省最大的淡水湖泊和我国第六大淡水湖泊,承担着调洪蓄水、调节气候、降解污染等多种生态功能,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枢纽。作为省级自然保护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南四湖片区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现实矛盾日益突出,湖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压力不断加大,沿湖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亟待改善。

在规划范围和研究范围方面,按照“不能单纯围绕一个湖做规划”的工作思路,注重处理好保护和发展、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四个方面的关系,从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统筹谋划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虑省级自然保护区政策要求和地方发展意愿,将微山县、鱼台县、任城区(含太白湖新区)、滕州市等4个沿湖县(市、区)确定为规划范围;统筹兼顾全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将研究范围拓展至省内南四湖流域涉及的枣庄、济宁、泰安、菏泽等4市。

《规划》立足山东省实际,充分发挥南四湖生态承载、水安全保障、产业联动和文化涵养等作用,努力打造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要水源地、南水北调重要调蓄枢纽、淮河流域重要蓄滞洪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先行区、鲁南经济圈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据了解,《规划》共设置发展指标13项,到2025年,流域内省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城市建成区及现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沿湖区域内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2万元、2.6万元,城镇化率超过65%。同时提出了2035年的远期目标。

统筹考虑南四湖及周边区域人口、资源、环境、产业、文化等基础要素支撑,合理配置各类要素资源,努力构筑“一核支撑、三带协同,产城融合、全域统筹”的发展格局。

在重点任务涉及范围上,以省级自然保护区划分核心保护区域,根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精准划定相关功能分区,全面推进保护区内水环境质量提升和动植物生境改善;以沿湖县(市、区)划分重点保护区域,全面提升沿河湖生态环境质量,同时统筹考虑4个县(市、区)的特色产业发展、文化保护传承和民生改善;以省内全流域为外围保护区域,按照全域治理的思路,统筹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及相关水利工程建设,统筹与东平湖水资源调配和生态发展。

为确保《规划》实施支撑,本着“能落地、可实施”的原则,谋划筛选重大工程项目,要求相关市县结合实际测算项目资金来源,并由省有关部门对口审核把关。经先后多次筛选论证,共提出重点建设项目134个,分别放置《规划》7个专栏中。

为推动《规划》落地实施,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下一步,山东省有关部门将会同流域4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南四湖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切实抓好《规划》确定的水污染防治、水利工程建设、湿地修复、绿色农渔业及资金保障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全面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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