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的通知
为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送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送范围
本省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重要数据请参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三条中有关重要数据的定义。
二、报送内容
2022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
三、报送时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四、报送方式
将2022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PDF扫描版加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wxsjc@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企业名称+2022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
联系电话:0531-51773249。
附件: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模板)
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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