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暑期带娃出行 千万别做“心大”的家长

2022年08月04日15:54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每年的7月到8月是涉及儿童交通安全事故的相对高发期,据交管部门统计,暑假期间,由于“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的事故,占总数的68.9%。交警提示,开车带孩子,家长一定要尽到监护责任。

近日,江西高速交警在南昌北收费站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查处了一辆核载5人实载8人的小型私家车,车里3人是儿童。

经询问,驾驶人当天是驾车送自己的妹妹和妹妹的孩子去机场乘坐飞机出国定居,可是小孩的爷爷奶奶坚持也要送机,加之家中只有一辆私家车,所以心存侥幸超员上路。交警依法对驾驶人超员50%以上未达到100%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并对超员的乘客进行转运。

湖南张家界高速交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的一辆红色越野车,就停在张花高速这一处应急车道上,两个孩子下车蹲在路边悠闲地玩耍并吃着零食和水果,旁边不断有车辆飞速驶过。大概过了6分钟,这辆车辆才驶离,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前方交警将在前方收费站将车辆拦停。

原来,事发当天,驾驶人田某带着家人去张家界旅游,行驶途中孩子有点儿晕车,他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让孩子休息一下吃点儿东西,却忽略了这一行为的危险性。交警依法对驾驶人田某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交警提醒,儿童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作为监护人,家长一定要担负起孩子的安全监管责任,谨防意外的发生。

家长大意 儿童身子探出天窗危险

夏天乘车,一些小孩喜欢将身体伸出天窗外面吹风,这个时候,家长一定有安全意识,及时制止。

近日,陕西渭南大荔交警接到网友举报,两名未成年人在一辆行驶中的汽车上,将半个身子探出天窗兜风。交警核实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后,联系到了车辆驾驶人。在交警队里,驾驶人承认自己确实没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也没有及时制止。交警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在沪渝高速湖北仙桃段,一辆小车在高速路上快速行驶,车上一名孩子将上半身探出了天窗,等交警驾驶警车开上高速时,小车已经驶出了视线范围,现场交警立即报告指挥中心。原来,当天车上有一名乘客要去武汉的医院看病,车子开得比较快,同行的孩子在途中有点儿晕车,于是驾驶人就将天窗打开,让孩子探出身体透气,完全没有想到可能造成的后果。

交警提醒:汽车天窗的设计是为了让车子采光更好、引入新鲜空气,而不是让人享受玩耍的乐趣,作为监护人,家长在带孩子出行的途中,一定要注意孩子的乘车安全。据统计,我国有0—14周岁儿童同时有私家车的家庭约占城市家庭总数的50%以上,这些家庭的孩子每月乘坐私家车的时间在20小时左右,进入假期,孩子们乘坐私家车的出行频率明显增加。

未成年人独自上路骑行 违法更危险

12周岁以上少年儿童独立意识增强,但少年儿童行为状态具有随机性和爆发性,容易在行为上表现出过度自信,导致危险防范意识缺失。进入暑假,交警发现,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等现象有所增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近日,湖南永州东安交警在执勤时,拦下了一辆坐有3人的摩托车,车上人员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而且都是未成年人,交警立即联系了驾驶人的家长。

交警发现,车上三人是同班同学,当天趁家长不在便偷偷驾驶摩托车出门玩耍,好在被交警及时发现,消除了安全隐患。

交警表示,未成年人违法骑行上路相当危险,前些天,河北保定发生了一起事故,一名14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同伴,由东向西闯红灯通过某十字路口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黑色小轿车发生碰撞,由于两名学生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部受到了轻伤。交警认定,驾车人王某未满16周岁,且在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违反了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的规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国大队民警 高斌:骑乘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时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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