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首页

[已回复] 农村集体耕地收储流程是怎样的?

  • 2026-04-22 06:28:19
  • 浏览849次
  • 咨询求助
请问资源局领导:农村集体土地收储流程是怎样的?收储后的闲置集体耕地还可以耕种吗?
已受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审核    2026-04-22 08:24:27

已受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4-22 11:30:23

已受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4-27 11:41:33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4-27 11:41:32]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土地征收程序主要包括公共利益认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组织土地现状调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依申请组织听证、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测算和落实土地征收相关费用、依法组织报批、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腾退交出土地。土地征收相关政策规定已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https://zd.dnr.shandong.gov.cn/zdgkweb/#/)主动公开,您可登录网址进行查询了解。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