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追踪|邹城违法用地已复垦 非法转让项目进入没收程序

2020年05月04日20:5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冯斌 屈勇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冯斌 屈勇)针对《问政济宁》曝光的邹城市违法用地案件查而不处的问题,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夜成立专项督导组,第一时间进驻邹城督导落实问题整改。

4月3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导组抵达邹城违法用地现场进行督导整改,要求邹城相关部门从速、从严进行整改。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鹿德良表示:“我们局党组对案子抓紧梳理,研究处置意见,从制度上形成一个完善的东西,和法院与镇街形成一种良好的机制,共同把违法用地没收到位,处置到位。”

为进一步查实邹城市非法用地强制执行难问题,督导组召集邹城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20个单位,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围绕工作人员履职尽责、问题产生原因等关键环节,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场督导、个别谈话等形式,对问题逐一摸排核实,全面查清问题性质、落实责任。

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李遵英说:“违法用地查处后执行不到位,导致违法用地多年持续,没有被制止,客观上也与现行法律授权不明确有关系 。《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用地没收处置不明确,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部门配合不到位的问题。同时,执法人员忠于职守,敢于碰硬的战斗精神不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能力不强,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胆怯心理,怕处置不当引发问题,由执法者变成被告。”

针对该案件违法时间长、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市督导组已会同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开展纪律作风大整治的工作方案》,在全市系统内开展纠风行动。

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李遵英表示:“对执法人员存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或充当‘保护伞’的,一经发现,无论涉及谁,我们将一律从速、从严、从重处理。我们将以这次事件为契机,建立、落实好共同责任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司法强制执行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目前,我们已经起草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落实的细则》,下步将按程序印发执行。”

截至5月2日,涉事洗煤场非法占用的11.24亩耕地已全部复垦,非法转让的建筑物也已查封,目前正在报批没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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