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冯振宁)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邹城市设立城市社区、企业集体户解决无房外来人口无处落户难题经验被推广。
据悉,邹城市自2015年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以来,住建局牵头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市直相关部门,重点围绕解决“人、地、钱”等关键要素,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并先后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交流会、全省住建工作会议、全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和推广。经过试点引领、全力推进,截至2018年底全市常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2.15%和52.44%,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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