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济宁主城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淄矿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临菏路以北,105国道向南至济宁大道向东至滨河路向南一线以东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济宁主城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淄矿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临菏路以北,105国道向南至济宁大道向东至滨河路向南一线以东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马上就要过春节了,为扎实贯彻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倡导过年新风尚,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 连日来,曲阜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组织民辅警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活动。
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烟花爆竹置换等活动,多举措推进禁放工作。
阜桥街道粉莲街社区党委吹响"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集结号,1月22日,联合社区共建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一大队,辖区单位红星路邮政银行开展烟花爆竹置换、迎新春送对联活动。
全面贯彻落实我市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减少城市污染,维护辖区良好环境。
近日,兖州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联合检查及宣传活动,确保文明过节意识深入人心。
2020年1月1日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就已经正式实施了。为了充分调动居民对禁放工作的积极性,让大家都能过个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清新年,日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在金城街道益民东区小区内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日用品置换的活动。
太白湖新区召开烟花爆竹禁放暨安全生产、环保工作会议
任城区综合执法部门多措并举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为市民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直通县市区
曲阜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集中宣传活动
任城区翰林街社区:开展禁放宣传 倡导文明过节
兖州区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力度,文明过节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2020年1月1日起,济宁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严肃查处!
新年将至,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济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20年1月12日,阜桥街道浣笔泉社区计生协组织志愿者前往辖区单位济宁市实验小学开展“同享一片蓝天,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进校园活动,为学生们上了一节生动的禁燃禁放课程。
济宁市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济宁中心城区相关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进一步保障城区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优化人居环境。
任城区仙营街道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回收置换等活动,“禁放烟花爆竹”得到居民积极响应,文明过节意识蔚然成风。
楼长赵老师特别支持社区工作,他说:"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年味是亲朋好友联络感情出来的,不是放个鞭炮就有的,非常赞同市政府出台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还能换东西,而且社区现在服务也很好,办理车牌都进小区了。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举行“禁放烟花爆竹 文明欢度春节”签名承诺活动。
为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平稳,曲阜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兖州: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就禁放政策的内容、意义、违反后果进行了宣讲,并发放了宣传资料,引导市民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1月7日上午,为推动禁燃令落到实处,消除居民家中留存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古槐街道大石桥社区在辖区内设立了烟花爆竹兑换点,号召居民携带自家留存的烟花爆竹换取生活用品,开展烟花爆竹兑换日用品活动。
《通告》明确了禁放区域和时间、法律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等内容,与以往城区内执行的限放不同,此次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均不得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这其中也包括了农历除夕、春节至元宵节期间。
2020年1月1日起,济宁中心城区相关区域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进一步抓好禁燃禁放工作,消除社会安全隐患,有效缓解大气环境污染,近日,市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走街串巷,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
任城: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环保宣传赶大集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古槐街道县前街社区网格中心举行了《济宁烟花爆竹禁放承诺书》签订仪式。
从2020年1月1日起,济宁市主城区和兖州区主城区为禁放区域,任何时间内不得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任城区的每个社区都积极的行动起来。
2019年11月7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和禁放时间予以调整,并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近日,任城区组织多部门组成15个宣传小组,在全区范围开展“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环保宣传赶大集”活动。
真鞭炮不让放 电子鞭炮也能解解闷对于市民牛先生来说,放鞭炮多年以来一直是他家过年的重要项目,因此当大街小巷都挂上了禁放烟花爆竹的横幅后,有段时间他很是郁闷。
为保障我市城区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优化人居环境,确保《禁放规定》落到实处,让辖区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金城街道联合应急办、洸河花园社区开展闲置烟花爆竹回收置换活动。
阜桥街道津浦街社区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和烟花爆竹排查活动。
新春佳节的脚步越来越近,近日,解放路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幸福美好家园”活动,切实落实了本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的小区环境。
12月24日上午,任城区阜桥街道环保办联合安阜街社区向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主题活动,向居民介绍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在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安全干净舒适整洁的城市环境,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压实巡查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密堵塞非法流通渠道,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春节将至,为了让社区居民安全过冬,同时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古槐街道翰林街社区联合志愿者组织了大型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社区宣传活动。
为提高居民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预防火灾的发生,12月1日,古槐街道吉祥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为提高居民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预防火灾的发生,近日,吉祥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关帝庙社区在辖区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以“移风易俗,禁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的志愿宣传活动。
按照《济宁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会议的精神,针对近期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依据各部门职责划分,济宁市禁放办特明确以下工作要求。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2020年1月1日起,济宁中心城区相关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济宁新闻联播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济宁主城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淄矿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临菏路以北,105国道向南至济宁大道向东至滨河路向南一线以东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济宁主城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淄矿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临菏路以北,105国道向南至济宁大道向东至滨河路向南一线以东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2020年1月1日起,济宁中心城区相关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我市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优化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在济宁中心城区相关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实施《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新闻发布会中获悉,2020年1月1日起,济宁中心城区相关区域任何时间内均不得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其中也包括了农历除夕、春节至元宵节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我市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优化人居环境,济宁市政府决定在济宁中心城区相关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济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口号。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济宁主城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淄矿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临菏路以北,105国道向南至济宁大道向东至滨河路向南一线以东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民俗传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喜庆气氛。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噪音扰民、污染环境、诱发火灾、危害安全。
济宁市主城区禁放区域示意图。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兖州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大禹南路—南环城路—日兰高速一线以北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兖州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大禹南路—南环城路—日兰高速一线以北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济宁市兖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