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千万!济宁再放大招!出台“25条新政”推动高质量利用外资

2021年06月18日20:0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志豪 王宏鑫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志豪 王宏鑫)日前,济宁市出台了《关于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继2019年济宁市推出《关于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以来,出台的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6月18日,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文件出台的相关情况。

《实施意见》涉及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构建投资促进大格局、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效益、强化利用外资政策支持、提升投资服务质量、注重外商投资保护、健全组织保障体系等7个方面,共25条。

第一部分是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领域,共2条,主要包括拓宽利用外资领域、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等;

第二部分是构建投资促进大格局,共5条,主要包括实施“外资优先”和“一把手工程”,打造国际招商引资平台,发挥开发区外资招引主力军作用,深化日韩、欧洲合作,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等;

第三部分是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效益,共4条,主要包括支持外资企业研发创新, 鼓励外资参与“231”产业集群建设,积极培育外资总部经济,提高“三外”协同发展水平等;

第四部分是强化利用外资政策支持,共6条,主要包括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出国(境)招商活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支持外国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等;

第五部分是提升投资服务质量,共3条,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协调服务工作机制,提升外商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优化生活配套服务等;

第六部分是注重外商投资保护,共3条,主要包括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行政监管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

第七部分是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共2条,主要包括完善协调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对“双招双引和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考核等。

与原政策相比,新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明确提出了实施“外资优先”和“一把手工程”。建立市县主要领导与外资企业包保联系机制,落实利用外资“一把手工程”,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利用外资第一责任人,由主要负责人挂帅包靠、组织专班推动。

突出了制造业利用外资,提高了财政奖励比例。一是对制造业外资项目,按实际外资到账的1.5%奖励,总部在境外的世界500强制造业项目奖励2%,最高奖励1000万元。二是对非制造业项目,实际外资到账500万美元(含)以上的,按1%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500万美元以下的不再奖励,目的是鼓励实体项目和外资大项目。三是对外资并购、增资扩股、利润再投资、境外上市实现返程投资的,按1.5%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突出了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外资招引。对年度外资到账超过1亿美元(制造业占比不低于50%)省级以上开发区、超过5000万美元(制造业占比不低于50%)的国别园区,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奖励。明确要求每个开发区每年招引2家以上、外资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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