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曹娟)2020年11月初,行人魏某在兖州区兴隆庄镇大南湖村路北离养鸭厂100米路东处遭遇车祸,伤者魏某伤情严重,经检查,其重型颅脑损伤、胸部外伤,并多处骨折,治疗花费十余万元。
魏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其他经济来源,其丈夫杜某本身十级伤残,无劳动能力。综合情况,兖州交警大队救助工作站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后,迅速启动救助程序,积极向上级救助管理办公室进行汇报,帮助伤者家属申请抢救费用,于2020年11月19日成功为其申请到6万余元抢救费用。考虑到魏某和其丈夫行动不便,兖州交警大队救助站工作人员驱车与伤者的丈夫杜某到医院财务科进行沟通,及时将“救命钱”拨付给伤者,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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