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宋强 通讯员 王玉强)前不久,一位司机在兖州被交警拦下,随后,交警依法对其做出了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处罚,这位驾驶员究竟做出了什么样的违法行为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呢?
兖州区交警大队大队长牛宜兵介绍,1月10日上午,民警通过智能交通系统发现一辆报废车在路上行驶,指挥中心立即命令路面交警进行查控,不到20分钟就将此车查获。经询问,驾驶员既没有携带驾驶证也没有携带行车证,随后,民警将其传唤到交警大队。经过调查,司机驾驶的红色吉利是其购买的二手车,这辆车2014年以来就未参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已经超过三个检验周期,属于报废车,应当强制报废。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做出1500元罚款,并吊销其驾驶证的处罚。
据了解,报废车辆的各项性能都难以保证,尤其是刹车制动性能,如果出现问题,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同时,由于报废车无法入保险,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有可能面临巨额的经济赔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第一不要购买报废车辆,第二要及时对自己的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第三如果达到了报废标准,一定要及时的办理报废手续,将车辆进行报废,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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