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关于实施疫情防控有效信息有奖举报的通告

2021年02月06日10:02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要求,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实施疫情防控有效信息有奖举报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微人员、境外来(返)微人员未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并未按规定进行隔离管控。

(二)居家隔离人员私自外出。

(三)校外培训机构违反规定组织开展各类线下培训活动。

(四)不遵守相关规定组织聚集性聚餐、聚集性娱乐活动。

(五)卫生室、药店、诊所、医院等医疗机构违反规定销售感冒、退烧药;违反规定收治发热或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

(六)未按照防控要求,私自从事进口冷链食品、采购、运输、储存、搬运、销售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可采取当面报告、电话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举报电话:0537-8221573,8222772

三、奖惩办法

(一)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现金500元奖励,特别重大、关键信息将给予重奖。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布举报人姓名、单位和其他情况;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通告下发之日起执行。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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