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处理不主动报备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2022年04月28日17:21  来源:鱼台公安

鱼台县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处理不主动报备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现将济宁市外地区来鱼返鱼人员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鉴于外省、外市存在社区传播的疫情风险,且有疫情外溢的情况,我县在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无特殊情况暂不入返鱼,确需入返鱼的,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所有济宁市外来鱼返鱼人员提前3天向社区(村)、单位报备,务必携带48小时(倡导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鱼当天主动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配合落实信息登记、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二、不按规定报备、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严格履行外省、外市来鱼返鱼人员管控政策要求,及时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鱼台县公安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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