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渔山派出所处置两起警情 热心为民服务受好评

2021年06月18日21:13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王延成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延成)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渔山派出所将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与“忠诚、爱民、廉洁、奉献”的广泉精神相结合,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竭尽所能的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6月18日,连续处置两起求助警情,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维护了群众利益,受到了群众感谢与好评。

6月18日上午,一对老年夫妇走进渔山派出所,称在古槐路潘家大楼附近捡到一部华为牌手机,希望派出所帮助寻找失主。值班民警一边热情接待,一边进行登记。经检查发现,该手机已锁屏无法打开。考虑到失主丢失手机也会比较着急,民警利用手机的“紧急呼叫”功能拨打110报警电话获取了手机号码。通过对该号码的进一步核实,民警很快与失主的丈夫周先生取得联系并告知情况。在当日大约18时许,周先生赶到派出所,经过核实后民警当场将手机返还,也叮嘱外出时一定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可以将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贴身放置以免丢失或被盗,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当日15时20分许,辖区某商场工作人员赵女士拨打110报警称:有人在店内购物后未付款。市中区公安分局特警大队第二网格处警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初步询问得知:两名女子到商场内购买了一件价值244元的衣服后用微信付款,但实际并未到账,待到发现时两人已离开,遂报警求助。由于需要开展后续调查,处警人员将报警人赵女士带往渔山派出所。根据掌握的情况,处警人员、派出所民警通过调取相关时段的视频监控,发现了与报警人描述体貌特征相仿的两名女子,经过对其所骑电动车牌号的查实,确定了车主身份为高女士并与其取得联系,其承认与姑妈到该商场购物,但姑妈对微信支付操作不熟悉,付款时自己也没在一旁才闹出了误会,并非有意为之。随后,高女士与报警人添加了微信好友,立即将钱转了过来,并向报警人表了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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