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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海霞 孙中奎) 6月22日11时许,曲阜市公安局南辛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尼山镇屯里村某院落内有一台箱式加油机,民警依法将院落承包人王某宽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王某宽(男,31岁,曲阜市尼山镇屯里村人)为图方便,非法储存汽油300余升,用于其开办的驾校内教练车使用。在民警的教育下,王某宽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王某宽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派出所依法将箱式加油机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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