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对河流、湖泊等自然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

2020年04月05日10:15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田琳琳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田琳琳)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持渔业生物资源多样性,推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近日,金乡县决定对自然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

据了解,此次禁渔范围为金乡县范围内的河流、湖泊等自然水域,禁渔时间为2020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在禁渔期间,金乡县针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监管对象,统筹执法力量,加强水陆执法巡查、夜间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及使用地笼等禁用渔具、渔法的违法违规捕捞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切实维护渔业资源养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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