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办理社保费征收业务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办事群众:
接省市通知,自2020年3月24日起,全县社保费征收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恢复正常。
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业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请参保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8752269。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可在7月1日至12月25日之间办理。
2020年3月24日恢复业务后将形成业务集中办理的高峰期,建议广大参保单位、办事群众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特此公告。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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