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男子随手乱扔饮料瓶被罚50元 车窗垃圾危害可不小

2019年11月12日12:42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张洋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张洋)前几日,北湖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辖区京杭路与运河路十字路口等待交通信号灯时,眼前“奇葩”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前车后排乘坐人员将一个饮料瓶扔出窗外,饮料瓶划出一条标准的抛物线,翻越车身,落在路旁的绿化带内。

民警立即下车上前拦停车辆,依法对乘车人员及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你的随手一扔,看似方便了自己,却给城市环境增加了污点,也给环卫工人的清扫工作带来了安全隐患;潇洒一挥,丢掉的不仅仅是垃圾,同时也把文明抛在了脑后。

一般情况下,路上迎面而来的异物一般是纸屑、塑料袋、小石子、树枝等小型物体。据交警介绍,纸屑、塑料瓶、易拉罐空瓶等物品一般是车辆司乘人员随手扔出去的,而货车在行驶途中掉落石头、树枝、零件等物品的现象也比较常见。不少驾驶员都认为自己随手扔出水瓶、塑料袋等垃圾无所谓,其实不然。

交警介绍,如果从车窗抛出的物品是硬物,如铁器、硬质塑料等,有可能直接砸破后车或相向而行的车辆玻璃,造成车内人员伤亡。如果砸坏发动机,可能导致车辆受损,甚至损坏制动系统,给车辆及人员安全造成威胁。此时的车窗垃圾会“像一颗子弹”。即便你扔出的垃圾不是硬物,只是塑料袋和纸屑也有可能带来危险。

“比如餐巾纸或者塑料袋一旦到后车的挡风玻璃上,由于被风紧紧压住,面巾纸不会很快掉下来,挡住驾驶员的视线。”交警介绍,“此时,大多数人会下意识地减速,新手有可能会急刹。如果在下雨天,就有可能造成车辆打滑,甚至发生自翻的严重后果。”即便后方没有车辆,水瓶等异物在高速路上,其他车辆经过时由于车速过快,有的司机会下意识打方向躲避,也容易引发翻车事故。

因此在路上随意抛物,除了污染环境,更是一种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抛洒运载货物的,处50元罚款。如果因抛洒物造成其他车辆发生事故的,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若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导致他人死亡的,肇事者要负事故全责或主要责任的,将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直以来,北湖交警大队所有执勤人员坚持对车窗抛物等所有违法行为一视同仁,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力争教育一个,受益一片,为辖区乃至整个济宁的创城工作加油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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