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一起担保贷款的矛盾纠纷被司法调解员顺利化解

2019年10月11日20:37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高荣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高荣)2012年,化雨镇某村村民孙某因做大蒜生意在农村信用社贷款30万元,找到蔡某和刘某为其担保人,后孙某因做生意失败,至今未能还上银行的钱,连累蔡某和刘某也被法院拉入失信人员名单。近日,蔡某和刘某找到孙某,要求耕种孙某的地来补偿自己,因沟通不善,双方发生争吵,村里的调委会知晓了此事后,联系到金乡县化雨司法所,申请共同调解此纠纷。

原来因孙某同时欠其姐夫曹某十万余元钱,确权在孙某名下的8.6亩承包地,现被孙某的姐夫曹某无偿耕种,以抵债款。蔡某和刘某见此情形,心中产生了不平衡,自己因为为孙某担保贷款,导致现在是买房子不能贷款、出行不能做高铁等,产生了种种限制,严重影响了自己正常的生活。于是要求也和曹某一样,无偿耕种孙某的土地,以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曹某却坚持不同意,于是双方发生了矛盾纠纷。

参与此事的调解员们一刻都没有耽误,立刻召集孙某、曹某及蔡某、刘某,共同商议此事的解决办法。孙某表示自己现在实在是没钱,钱暂时是还不上的,所以自己是允许他们三人耕种自己的土地的。其姐夫曹某听到后还是表示不同意。调解员于是劝说他已经种了孙某的地两年了,今年收成也很好,也抵消了部分借款,可是蔡某、刘某的损失确实没有得到赔偿,人家心里不平衡也是正常的。

经过一系列的协商,最终,双方四人均同意将孙某的其中5.6亩地转租给蔡某和刘某,租期两年,租金为每亩每年600元,租金由曹某收取,并现场签订了协议书,最终一起因担保贷款引起的纠纷被及时化解,为百姓消解了烦恼,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