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公开招聘教师 要求40周岁以下(附岗位表)

2019年06月25日11:1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 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7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济宁市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济宁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区教育和体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区教育和体育局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1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7月22日9:00-7月2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区教育和体育局初审后,于7月11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6号(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312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未取消或核减计划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资格审查

区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区教育和体育局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在网上进行。对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按照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2019年7月5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4)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其他材料。

区教育和体育局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按照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室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计划数(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城区义务教育区直学校受聘人员需到岗位条件所要求的乡镇学校服务一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举报监督电话:0537-3436651 

咨询电话:18369885557、18369885558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附:

附件1: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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