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开矿私收300万 汶上警方破获一涉黑洗钱案

2019年09月09日08:05  来源:齐鲁网

近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闫现攀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终审宣判,这也是全省首起涉黑洗钱案件。

2015年,闫现攀等人得知福建客商蔡某波想要开发汶上县白石镇小楼村某矿山后,为谋取非法利益,指使组织成员通过多种方式阻挠矿山施工。为避免遭受更大损失,蔡某波将300万元现金转交给闫现攀。闫现攀的妻子赵连英伙同他人,将这笔钱多次转账。

济宁市汶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春生:“不通过自己的银行卡,通过案外人的银行卡,进行存款转账或者是购买房产,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将自己的这一部分黑色的或者是灰色的收入,进行洗白。

据办案民警介绍,赵连英将违法所得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涉嫌洗钱犯罪。

济宁市汶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韦德明:“通过银行转账也好,通过购买商品也行,甚至通过赠送也好,通过还账也好,通过任何方式,只要是明知是违法犯罪的所得利益,通过任何的方式转移,使其合法化,都是洗钱犯罪。

今年5月,济宁中院作出终审宣判,闫现攀九罪并罚 ,终审获刑25年。赵连英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截至目前,汶上县共破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5起,依法提起公诉60人,依法判决53人。

济宁汶上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林晓峰:“下一步,按照省市扫黑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以破袭战为契机,加大9大领域线索的排查,加大打击力度,为汶上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长治久安的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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