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度全市干部普法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普法办公室,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

  今年是全国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开局之年,为推动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增强普法教育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2016年度全市干部普法考试采取网上测试(集中时间,分散地点)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范围

  全市实施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乡科级以上干部;市属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中层职务以上干部。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8日—12月9日,参考人员登录济宁市司法行政网(www.jnsfxzw.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三、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25日、26日、27日进行网上考试。24日9:00时开通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考试。25日开通县市区考试。

  四、考试方式与地点

  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从“2016年度全市干部普法学习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80道测试题,总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4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判断20题,每题1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提交后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

  “2016年度全市干部普法学习考试题库”于11月28日在济宁市司法行政网(www.jnsfxzw.gov.cn)上线,参考人员完成注册后,可自主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时间权限登录济宁市司法行政网(www.jnsfxzw.gov.cn)进行正式考试。

  考试地点自主选择。

  五、有关要求

  (一)今年是全市干部普法考试网上测试的第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考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安排,确保单位参考率达到98%以上。

  (二)凡属参考人员范围的干部都要参加考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应参考人员名单录入系统后台,与报名注册名单进行比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于规定时间参加集中网上考试的人员,由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普法办备案。不能参加集中考试和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低于80分),12月30日9:00时—17:00再次登录考试平台进行补考,系统于17:00时自动关闭,全市干部普法考试全面截止。

  (三)普法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通报干部所在单位。对不参加考试和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在本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推荐为上一级领导职位的候选人,不得授予执法权限。

  (四)各县市区普法办,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各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分别确定1名联系人,于12月9日前将《2016年度全市干部普法考试参考人员花名册、情况统计表》报市普法办邮箱。





  联系人:李化顺 王冉

  联系电话(传真):2716895 2716926 2716905

  电子邮箱:pfb2716905@163.com



2016年11月14日

济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