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场“点亮”美丽乡村

2015年06月18日17:58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记者 张彦彦 通迅员 刘凤来 蒋琰

  “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明天是个好日子,打开了家门咱迎春风……”晚饭过后,在汶上县南站镇东和园社区的文化广场上,几十名村民踏着优美的旋律翩翩起舞……东和园社区是三村回迁共建的新型社区。“从拿到钥匙的那天起,我就看到了我们小区的广场,太好了!以前大家想跳广场舞,想健身找不到地方,现在可好了,这么大广场,跳舞、健身都不成问题了……”张阿姨笑呵呵地说。

  在我市美丽乡村建设中,按照“一村翠绿、一塘清水、一处广场、一院洁净”的“四个一”目标,着眼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把文化广场建设作为提高群众文化幸福指数的大事来抓,“2015年全市建设集文艺表演、体育健身和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文化广场2012处,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列为市政府2015年为民办好10件实事之一。市文广新局下发了《市文广新局关于落实2015市政府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的实施方案》,对全市文化广场建设现状、总体要求、时间结点、总体原则、注意问题和各县市区建设范例进行了明确,同时在调研的基础上印制了《济宁市美丽乡村文化广场建设技术导则与范例》。截至2015年5月15日,全市5886个行政村(不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拆迁村)中,共建成文化广场4713处,完成率达80.07%;其中,今年高标准新建文化广场1247处。

  文化广场建设中,按照群众的需求,因地制宜,符合实际,突出特色,充分开发和挖掘地方文化资源,体现村居的特色。各村确定广场文化主题,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农村舞台、修建文化墙、设置功德榜、文化石、宣传橱窗等,聚集文化资源,在吸引农民积极参与广场文化活动的同时,延伸广场的服务功能,使群众锻炼有去处,求知有阵地,娱乐有场所。

  文化广场建设是手段,提升村民文明素养、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才是最终落脚点。对此,文化主管部门着力在发挥文化广场作用上下功夫。积极引导业余文化团体参与文化活动,争当文化活动的主角,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登记注册业余群众文化队伍6598支,文艺爱好者近二十万人。以村文化广场为阵地,普及了开展的“乡村儒学讲堂”、送戏下乡、“百姓大舞台”演出、“四德”模范评选等活动,同时,各个地方组织了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广场的优势,吸引更多群众参与进来,为共建美丽乡村营造良好氛围。

  文化广场给群众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每到夜晚,村民们都自发来到村里的文化广场,打篮球、打乒乓球、健身锻炼、唱戏曲、跳广场舞……各得其乐,很多村民都对文化广场赞不绝口,谈起村里的变化,不少群众都深有体会:“村里读书学习的多了,打麻将赌博的少了;尊敬老人的多了,家庭不和睦的少了;团结互助的多了,酗酒闹事的少了,邻里关系更加和谐,人的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

  漫步乡村整洁的道路,幢幢楼房掩映在绿柳红花处,醒目的垃圾桶摆放在居民点四周,宣传画廊尽抒和谐乡风,文化广场上,村民随着音乐节拍,或歌或舞…一幅幅美丽乡村建设兴业富民、生态宜居之景迎入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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