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因煤开采塌陷治理被列为“一号议案”

2014年01月13日10:07  来源:济宁晚报

  作为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的济宁,煤炭开采为济宁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留下了土地塌陷治理的难题。对于如何治理因煤开采塌陷的土地?如何合理开采煤炭资源?市人大代表常洪科等代表提出了《关于依法保护、有序开采煤炭资源,加快采煤塌陷地治理,促进济宁可持续发展的议案》,对如何治理采煤塌陷地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因煤开采土地塌陷面积逐年增加


  昨日,记者采访市人大代表常洪科,他告诉记者,我市煤炭资源储量丰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5.6%。目前,全市现有煤炭矿井47对,在建矿井7对,加上井口在境外的9对矿井,年产原煤近亿吨,每年实现工业产值547.5亿元,煤炭业已成为济宁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是,在煤炭资源的大量开采助推济宁强力发展、促进大批人口就业安定的同时,其负面作用日益显现。因地下煤炭资源与地上城市建设高度重合,造成城市发展空间紧缩、城镇化战略严重受限。济宁每年因采煤塌陷土地4万余亩,目前已累计塌陷63万亩,绝产48万亩,涉及10个县市区、30多个乡镇、400多个村庄。而且因煤开采造成的土地塌陷每年都在增加。


  每年,我市不断加大对治理塌陷地的投入,先后投资15.2亿元,平均每年治理1.5万亩,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配套政策不完善,责任义务不明确,有些地方治理积极性不高,治理资金缺口大等原因,影响了治理工作进程。年均1.5万亩的治理速度远远跟不上每年塌陷4万亩的速度,据测算,到2020年,全市采煤塌陷地将高达90万亩。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失地农民生计无着落、以及都市区融合发展规划布局困难等问题,将严重制约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济宁市采煤土地塌陷问题十分突出,已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这为我市加快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


  土地塌陷治理应设立专管机构


  市人大代表常洪科等代表认为,建议市政府制定有关煤炭资源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加强对煤炭企业的服务、监管工作,督促煤炭企业进行生产技术改革,切实提高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济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协调上级政府和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允许先行探索采煤塌陷地治理的政策措施,特别是采煤塌陷地只征不转、耕地规模核减、跨市域占补平衡、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治理资金等方面的政策。同时,对国土资源部提出支持在济宁建立一个“国家采煤塌陷地复垦研究中心”、一个“国家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实验基地”和一个“国家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重大项目”的意见,要跟踪实施,争取尽快完成。


  同时,建议成立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委员会,对我市塌陷地治理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决策。责成有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的县市区政府设立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专管机构,具体负责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的管理、实施。建立采煤塌陷地治理长效投入机制,建立采煤塌陷地治理专项资金,大力开展对外合资合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塌陷地治理。并将塌陷地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综合考核和科学发展观观摩事项,严格奖惩,以提高各级开展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