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切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2012年05月04日10:18  来源:济宁新闻网

  1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马平昌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工商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收听收看。会后,市工商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和马平昌书记的重要讲话,决定在全市系统专题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整顿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邀请市法制办、市委党校等部门的领导同志集中讲授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理论知识,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对全市工商系统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跨越发展、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以及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努力构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干部思想境界


  近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推进观念更新、作风转变和环境优化。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和马平昌书记的重要讲话,市工商局党组要求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看到形势的新变化、群众的新期待和事业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升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提升服务效能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学习好、传达好、领会好、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要迅速开展一次"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组织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题讨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升境界、真抓实干,破除执行不力、政令不通、效率低下等影响部门形象的不良作风。责成纪检组制定出台《2012年度济宁市工商系统明查暗访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行政督察工作,对影响发展环境、损害工商形象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懒散软”行为,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问责追究,坚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谐监管。


  二、突出制度保障,切实规范工作流程


  市工商局决定在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从加强系统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和人性化管理着手,按照“能宽则宽、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快则快、能改则改、能优则优”的思路,认真推行并落实好五项制度。一是深入实行市场主体准入“0001工程”。严格按照马平昌书记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决执行工商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费用"零首付",法律法规没有特别规定的市场准入"零门槛",工业企业注册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天办结”,引进的重大项目一律即时办结。二是首问责任制。首先接待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要耐心、细致地回答问题;不属于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则热心指明去向,使办事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三是服务承诺制。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要做到“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同时,做到热情浓一点、沟通多一点、效率高一点、服务细一点。四是限时办结制。在规定的期限内再压缩办理时限,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核准要求全部在当天办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各类登记,要达到当日办结率95%以上,3日内办结率100%;网上年检2日内办结;进入“绿色通道”的企业,全部在当天办结。五是一次性告知制。对前来办理登记注册的群众做到申领的表格一次性给清、办事的程序一次性讲清、咨询事务一次性答清。


  三、提升行政效能,努力优化发展软环境


  市工商局党组决定以提升行政效能为抓手,在全市系统开展一次“查、改”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地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一是着力净化市场环境。深入实施"市场秩序优化行动"和"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打击商标侵权及假冒伪劣、打击传销、治理无照经营、反不正当竞争、虚假违法广告、商业贿赂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实行“一条热线维权”,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努力让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最有力的保护。二是深入开展“红盾帮扶”活动。积极推行大项目“直通车”服务:“直通车”大项目企业办理的限期办结率、服务满意率、服务综合满意率等达到100%。对重点项目企业实行专人专件办理,材料一时不齐全的,跟踪服务,实行“引领陪同”服务,尽快办结;企业预约、延时和上门服务。根据企业需要预约办理登记事项,在工作时间内未办理完结、确需当日办结的,延长工作时间办理完结。推行“零距离”服务,凡是企业提出要求的,均承诺派出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指定登记注册人员“一对一” 指导帮助企业完成规范化登记。三是不断创新服务监管理念。以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对象开展走访活动,认真收集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听取企业呼声。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责任部门,限期解决,及时回告,对涉及跨部门、政策性强的重大事项,报请上级协调解决。实行对企业“零距离服务”和“远距离监管”,加大行政指导工作力度,不断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严禁未履行备案审批等相关程序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期限,无法定期限的,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禁止随意拖延。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就业再就业等相关工作,推进个私经济发展环境的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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