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凯

2012年03月23日10:17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我首先汇报一下市环保局去年承诺的兑现情况。过去的2011年,是全市环保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拼搏苦干,集中攻克了"淮河流域治污核查夺冠"、"完成'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两大生死难关,较好地完成了去年承诺的各项目标任务。一是淮河流域治污考核成功夺冠。考核总分名列全国第一,圆满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确保第一名,夺取五连冠"任务目标。二是年度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净削减 COD10810吨、氨氮1343吨、二氧化硫15310吨、氮氧化物8990吨,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三是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限期深化治理23家工业企业废气污染,对济宁城区294台(套) 6吨以下燃煤炉具进行拆除或改造;建成12家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共36条检测线。较"十一五"初期,全市主要空气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0%、21.3%、19%。四是生态市建设扎实推进。已建设和修复湿地20处、共16万亩。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37个。南四湖被列入国家首批8个试点湖泊之一,微山县列入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五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倡树"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全部按照时限完成环评办理,市环保局审批窗口多次评为"红旗窗口",多人荣获"服务标兵"。全年争取生态建设及环保项目资金共计2.1亿多元,资金总额度位居全省第一。六是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共组织执法检查活动1728次,出动执法人员6963人(次)。查处环保重点违法案件57件,对18个环保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44个责任人由监察部门进行约谈并进行后督察。全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了全市环境安全。去年以来,市环保局相继荣获了省政府"全省重点河流恢复鱼类生长水质达标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并获得省政府特别奖励400万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0年度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突出贡献单位"、"济宁市'十一五'污染物减排突出贡献单位"和"济宁市'十一五'节能突出贡献单位"称号。一年之内,市环保局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3次;全市环保系统4名同志被省政府记一等功,3名同志被省政府记二等功,8名同志被省政府记三等功,39名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43名同志被记三等功,97名同志被授予嘉奖。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大幅度增加,还先后获得"山东省百姓口碑最佳荣誉单位"、"济宁十大爱民部门"、"济宁市直文明机关"等荣誉。


  2012年是实施生态济宁建设的开局年,也是南水北调治污的攻坚年。市环保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认真履职,不辱使命,克难攻坚,乘势而上,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打好南水北调治污、城区大气整治、生态济宁建设、污染物总量减排四大攻坚战役,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建设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生态济宁。我代表市环保局承诺:


  一、"一河一策"深化水污染防治。针对12条重点河流28个县域河流出境断面实际,"一河一策"制定稳定达标方案。以"倒计时"的方式,挂图作战,强力推进。对部分排污量大、影响断面水质、治污进度缓慢的企业,逐一落实限产、停产治理和关停等措施。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对河流断面超标或重点工程任务不落实的县市区,实行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责任追究等惩戒措施,确保年底前主要河流入湖水质达到南水北调规划水质目标要求。


  二、联防联控整治大气污染。推进燃煤电厂、煤化工、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改造,整治砖瓦、陶瓷、玻璃制造行业大气污染,提升发酵、医药、化工等行业异味污染治理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控扬尘污染;推行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尽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城乡并举"的工作格局,严控复合型大气污染,力争空气质量主要监测污染指标较上年降低10%。


  三、全面加快"生态济宁"建设。在已建成20处人工湿地的基础上,新建3处、总面积达1万亩的人工湿地。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加强养殖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全力配合县市区搞好系列生态创建工作,力争创建省级生态县1个,2个县80%的乡镇创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累计达到20%,市级以上生态村达到10%以上。


  四、强力推进污染减排。紧紧把握"调结构、控新增、减存量"的主攻方向,向结构减排要空间,向工程减排要潜力,向管理减排要效益。今年安排重点减排工程44个,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分别削减2%、2%、3%、3%。行使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腾出和扩大环境总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需要,实现排放总量优化配置、环境容量高效利用。


  五、深入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大力推行 "一线工作法",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社会评议制和绩效考核制五项制度,建立健全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工作体系,为办事群众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跟踪服务,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认真办理群众环境来信来访,切实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人民群众最信任、最拥护、最喜爱的环保队伍。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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