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

2019年11月12日17:26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朱其亮 孟宪石 胡倩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

努力开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朱其亮 通讯员 孟宪石 胡倩)11月8日上午,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做好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石光亮主持,市委副书记闫剑波、市政协主席张继民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传达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印发了《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和《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全市各级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通知》。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范晓丽,市委常委、邹城市委书记张百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涛参加会议。

傅明先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牢牢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务实作为,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各项工作都迈上了新台阶、开创了新局面,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委对人大工作是满意的,对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是满意的。

傅明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出一系列重要举措,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开创新局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机活力。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明确回答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些重大问题。各级人大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通起来,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指向哪里,人大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傅明先强调,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一要明确立法方向。按照设区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权限,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重点、经济社会发展难点、民生关注热点,抓紧选定一批立法调研项目,搞好调研论证,成熟的列入明年地方立法计划。二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立法权,拓宽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改进完善法规的起草、论证、审议等程序,广泛发扬民主、凝聚立法共识,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三要压实立法责任。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好立法主导作用,加强改革决策与立法相衔接,认真编制、组织实施立法规划计划,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凡是部门承担立法任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依照法定程序、按法定时限拿出高质量的法规草案。

傅明先强调,要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一要通过监督促进问题解决。坚持“小切口、具体化、可操作”,把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民生难题等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奔着问题去、围绕问题改,强化全过程监督,持续发力、一督到底,推动问题解决。二要通过监督推动工作落实。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放管服”改革、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三要通过监督提供有力支持。从支持的角度实施监督,做到选题准、切口小、时机好、数量少、质量高。要更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坚决反对监督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层层陪同,不搞“大呼隆”调研,不搞没有实际意义的视察活动,坚决避免以监督的名义增加基层负担。

傅明先强调,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要深化和拓展“双联”工作。健全完善代表反映群众意见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支持和保证代表常态化参与人大工作。要建立向代表定期通报重要工作制度,强化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和“履职通”APP等新媒体作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代表面对面交流1次。建立人大代表身份公开机制,向社会公开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密切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各级人大代表要经常与群众见面沟通,做好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等工作,搭建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二要高质高效办理议案建议。加大重点建议督办力度,办理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扎实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结果评比和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等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连续多年反复提出的建议,要集中进行督办,属于客观条件暂时不能推进的,要向代表解释清楚;属于该办能办而人为因素拖着不办的,要严肃问责。三要全力支持保障代表履职。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机制,依法维护代表权利,严肃查处妨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四要加强代表教育培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纪律观念,教育引导广大代表遵纪守法、廉洁履职,树立人大代表良好形象。

傅明先强调,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深落细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扛紧压实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和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定期向同级党委书面报告依法履职情况。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要坚持党性原则,一旦形成决策,就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得到贯彻落实。要加强廉政建设,敬畏法律、敬畏纪律、守住底线,保持清正廉洁的干部本色。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纪律规矩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注意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

傅明先强调,全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自觉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把方向、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每届党委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工作全面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要积极为人大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充分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不断凝聚起全社会认同、尊崇、维护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力量。要把人大制度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校培训干部的必修课程,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恪守法治理念,维护法治权威,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要大力宣传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成效和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促进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凝聚起全社会认同、尊崇、维护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力量,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济宁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石光亮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着力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要主动接受监督,定期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确保依法行使好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中央决策部署、省委《意见》分工、市委《通知》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住济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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