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信守承诺 不负重托

2019年03月01日08:51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近日,当苏女士确诊患上了宫颈癌住院治疗后,首先想到自己曾于2016年在新华保险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遂于2月11日向该公司提出保险理赔申请。仅仅过了3天,苏女士就收到新华保险支付的104500元理赔金。

据了解,苏女士于2016年1月在新华保险投保健康福星增额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同年10月,苏女士又投保了健康无忧C款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同样也是5万元。今年1月初,苏女士因身体状况出现异样,前往医院进行针对性的检查,检查结果提示苏女士可能患有宫颈癌(疑似)。1月10日,苏女士再次前往当地肿瘤医院进行复查,根据病理结果,最终苏女士被确诊为宫颈癌(恶性)。2月11日,苏女士向新华保险提出了正式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申请。该公司收到信息后,特事特办,仅用了3天,于2月14日向苏女士支付重疾保险金104500元,兑付保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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