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违纪违法……山东通报10起典型问题

2019年11月09日14:47  来源:大众日报·山东政事

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2018年12月,峄城区原水利和渔业局在实施贫困村饮水工程过程中,时任分管副局长叶永和该局农村供水监督管理站站长兼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副主任周长春在明知峨山镇黄金泉村、古邵镇兴集村等有多台设备未安装的情况下,违规验收并鉴定工程“全部合格”。2019年2月,市委巡察峄城区期间,区城乡水务局未如实上报该工程有关情况,而是由周长春撰写了该工程已实施并验收完毕的虚假报告,经叶永同意后上报市委巡察组。叶永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周长春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6月,叶永、周长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至2018年,台儿庄区张山子镇赵圩子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赵冉,利用协助镇政府统计上报粮补面积数据便利,虚报冒领粮食种植补贴款8300元归个人使用,2019年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款。

2011年至2016年,薛城区周营镇沙井村马自强在担任村党支部委员、村会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期间,收取该村残疾人村民高某某、杨某某社会养老保险费后,仅按每年100元最低标准向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缴纳,克扣剩余钱款1500元用于个人家庭支出。2019年7月,马自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莱州市柞村镇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张振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中共莱州市纪委、莱州市监委对莱州市柞村镇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张振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振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相互勾结,共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张振波身为共产党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莱州市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振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科级干部,原新泰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市土地资产监管中心主任郭吉军接受审查调查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科级干部,原新泰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市土地资产监管中心主任郭吉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泰安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东平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五莲县潮河镇孔家小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孔祥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中共五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五莲县监察委员会对五莲县潮河镇孔家小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孔祥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孔祥波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

孔祥波身为共产党员,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党纪国法,毫无党性意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五莲县纪委常委会、五莲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孔祥波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滨州市纪委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滨城区梁才街道办事处瑞安社区党总支原书记赵永强向企业索要赞助款问题。2017年6月,赵永强以对瑞安社区办公场所进行改造升级为由向辖区内某企业部门负责人索要赞助款,并将其中19800元据为己有。此外,赵永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赵永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分局党支部原书记、滨州市审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原副局长房子玉利用职务影响收受企业贿赂问题。2012年至2019年,房子玉利用职务影响,多次收受辖区内某企业所送购物卡、一卡通,要求该企业承担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并通过出具虚假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等方式帮助某企业套取巨额公款,收受企业贿赂。此外,房子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房子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无棣县西小王镇石桥村村委会原主任张炳元向企业索要高额水费等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张炳元以村内某企业用水必须使用其个人承包的自来水主管道为由,向该企业高价收取水费,从中谋利,并要求该企业承担应由其个人承担的水费。此外,张炳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张炳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阳信县洋湖乡八里泊村党支部原书记赵彬恶意阻拦项目施工问题。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29日,赵彬多次以切断电源、阻拦施工车辆等方式阻挠某公司项目施工,并向该项目负责人敲诈勒索财物合计4.5万元。2019年7月,赵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还,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