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按照《山东省“司机之家”建设试点方案》要求,各市共审核申报了25个“司机之家”建设试点项目,经研究同意各市申报的试点项目。
据了解,山东省被交通运输部和中华总工会联合确定为“司机之家”建设试点省份。为全面开展好“司机之家”建设试点,促进全省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司机之家”试点建设工作。要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充分发挥运输和物流企业的主体作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骨干物流通道货物集散地、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等地试点建设“司机之家”,为货车司机提供舒适便捷、经济实惠的休息场所。并对“司机之家”建设的布局、功能分区、设施设备、组织运行、服务标准、收费公示等提出具体标准,统一外观设计、统一标识、统一打造山东省“司机之家-乐蜂驿站”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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