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任城区教体系统发布公告 引进8名优秀人才

2019年12月01日16:41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日前,《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教体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公告》发布,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学校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济宁市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6号)精神,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引进8名紧缺学科优秀人才。

引进计划

1.高中学段5名。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生物1人,地理1人,聘用后在北大培文实验学校(济宁市实验中学)工作。

2.初中学段3名。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化学1人,聘用后在城区初中学校工作。

引进范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济宁市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截止日(12月12日)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引进工作方法步骤

(一)组织报名

本次引进工作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0日9:00——12月12日16:00。

2.应聘材料

应聘者请登录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rsj/index.html)或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jtj/index.html)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济宁市任城区教体系统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1)和《济宁市任城区教体系统引进优秀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填写完整。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填写《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3)。

所有报名应聘材料须于2019年12月12日16: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nrcyjggjs@163.com,报名邮件名称按“学段-学科-姓名”的形式填写,应聘人员须拨打报名联系电话确认应聘材料是否接收成功。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成立由教育、人社、编制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由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者,由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取消应聘资格。

初审时间:12月10日9:00—2019年12月13日17:00

2.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者,需携带报名时所提报扫描件的原件和相关证书复印件、1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发放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三)面试

面试共100分。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者,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陈述答辩和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

1.陈述答辩(30分)

每人答辩时间为15分钟,其中前8分钟为专业陈述,后7分钟为专家提问。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所取得的成绩,今后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计划、目标任务等。专业陈述时由工作人员计时,在7分钟时按铃提醒,8分钟时按铃并提示“时间到,陈述结束”,答辩人员结束陈述。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2.说课试讲(说课30分,试讲40分)

参加说课、试讲人员持准考证到候考室抽取说课、试讲顺序,按抽签顺序到备考室抽取课题,准备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没有学生,模拟课堂)。

面试成绩由评审专家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根据陈述答辩和说课、试讲合计总分进行综合排名。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引进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责任意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引进计划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对于违反合同约定或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或不再续聘。

引进工作纪律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

1.此次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拟引进人员的岗位管理参照岗位聘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报名联系人:

高中学段:吴莹莹  0537-6596302

初中学段:崔亚东  0537-221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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