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还没账号?立即注册
点击头像快速登录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纾解企业经营困难,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通知精神,济宁市继续加大社保惠企支持力度,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20%;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调整的工伤、失业保险费率,由社保部门统一设置,参保单位无需申请,自动享受。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拨打12333。
济宁市召开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
坚持高质量发展 加快动能转换 山东一季度制造业投资增长25.1%
新华述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系列述评之六
人民日报评论员:勠力同心巩固抗疫成果 因时因势做好精准防控
做到两统筹 夺取双胜利|山东加速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一镇一驿站!济宁市设立“就业服务驿站”156个
济宁市第一中学2022年招生简章发布
中办、国办发文!全部县城取消这一限制!
微信
微博
手机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客户端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