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崔相游 通讯员 李坤)近日,市民谢某的家人满怀感激之情来到市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对事故民警危难中伸出援手,主动办理八万元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解决燃眉之急表示感谢。
去年11月,袁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滨湖大道喻屯镇大周村西300米处由西向东行驶时,碰撞在路南侧步行的谢某,致谢某受伤,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时候,经市中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袁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谢某无责任。该事故造成行人谢某受伤严重。因谢某年龄较大(71岁),伤情又严重,救治费用数额较为庞大,截至目前已花费十多万元,伤者家庭经济较为困难,肇事车辆也未按照规定进行参保,庞大的救治费用伤者的家庭已无力承担。了解到此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至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及时为谢某申请社会救助,对其在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救治费用进行了垫付(8万余元),及时为伤者家属解决了难题,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
温馨提醒: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用于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只要事故当事人符合申领条件经过审批后,基金会将最大可能的为抢救伤者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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