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延成)10月12日,群众李女士、周女士来到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渔山派出所,高兴地从民警手中领回了被盗的电动自行车、200元现金。她们对派出所“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作风,表示再三感谢和好评。
据了解,今年8月和9月,派出所先后接到了李女士、周女士的报警称:其电动自行车、店内两件待出售的内衣被盗。接警后,派出所第一时间开展侦查,经过连续奋战,于10月10日至11日分别在城区某居民小区、玉米仓街一小区附近将两名涉嫌盗窃的违法嫌疑人高某、杨某抓获,成功为两名群众挽回了800余元的损失。
通过此次活动,既展现了公安机关的打击战果,也丰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载体,为震慑违法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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