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济宁2月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通报

2021年04月02日21:5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2月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第1名  济宁高新区  50.00分

第2名  汶上县  48.73分

第3名  兖州区  48.44分

第4名  邹城市  47.04分

第5名  鱼台县  46.30分

第6名  任城区  45.94分

第7名  微山县  45.14分

第8名  太白湖新区  43.59分

第9名  金乡县  43.34分

第10名  济宁经开区  42.32分

第11名  泗水县  42.09分

第12名  梁山县  41.89分

第13名  嘉祥县  41.35分

第14名  曲阜市  40.9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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