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研究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项工作

2021年03月18日08:4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3月17日下午,济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于永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草案)》《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济宁市水文管理办法(草案)》。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和友,副市长张胜明、任庆虎、李海洋、张国洲,市政府秘书长薛超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南四湖流域水生态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河长制,全力推进污染整治,确保南四湖水质稳定保持在三类标准以上。要加大支撑保障力度,不断健全“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企业积极投入”的多渠道投入机制,放大资金投入,确保各类治污项目及时建成发挥绩效。各相关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起南四湖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法和跟踪问效,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确保湖区持续稳定。

会议强调,要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调研实效,确保立法符合济宁市实际、体现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要压实起草部门责任,抓好立法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确保优质高效完成立法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水文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防汛减灾、水资源管理、生态社会建设的技术支撑和重要保障。要加强宣传培训,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水文、关心水文。要推进水文监测现代化建设,为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资料。要统筹推进水文工作,提高水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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