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2月26日,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发布声明,近日,网传某些不法中介机构可为社会个体灵活就业或未就业人员代为补缴企业养老保险并享受正常退休待遇,此类行为明显违法并涉嫌诈骗犯罪。为此,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郑重声明:
1、企业养老保险补缴须以存续劳动关系为前提,未与用人单位存续劳动关系的个人不能补缴企业养老保险。
2、任何虚构、伪造证明材料获取社保缴费资格的行为,均涉嫌违法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3、对违法违规参与上述行为的各级社保经办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提醒广大市民,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社保政策,切勿轻信传言,避免遭受损失。
市社保中心咨询电话:2937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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