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丨任城检察:民有呼我有应 民有难我有助

2021年02月17日15:1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王灿灿 刘晓楠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灿灿 刘晓楠)2020年,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注重提升工作质效,不断完善相关案件线索的发现、移送、分析、研判机制,变“案后因访救助”为“案中同步救助”,变群众“依申请救助”为检察机关“主动救助”,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关怀。

融入精准扶贫,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任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融入精准扶贫工作大局,针对贫困人员、低保户人员等特殊人群,积极依法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020年4月,被害人史某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被撞身亡。经交警认定,肇事者负全责。

史某某去世前一直未婚,多年前收养了一名智力残疾的儿子。该养子在残疾人学校学习,基本无自理能力,属于“特困供养人员”。史某某去世后,其养子的个人学习、生活面临着困境。

在获得该案线索后,任城区检察院立即安排专人先后两次到被害人所在的村委、街道实地调查走访,核实了相关情况,及时为被害人的养子送去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了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困难,送去了司法温暖。

推进长效合作,加强重点人群多元保护

任城区检察院积极对接政法委、公安、扶贫办、妇联等部门,推进长效合作机制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从个案沟通入手,加强对涉军、涉疫情等重点人群的救助和帮扶。

2020年2月疫情防控期间,被害人江某在防控点执勤时,被他人用弹簧刀捅伤。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并未进行任何经济赔偿。

任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到被害人家中、所在社区调查核实后还发现,江某的妻子患有癌症,需要人长期照顾,医疗开支巨大,家庭生活本就十分困难。江某此次受伤后,医疗费用由其所在的小区帮助垫付,家庭生活因刑事案件更加困难。

为弘扬社会正能量,本着“救急救贫”原则,任城区检察院为江某送去了1万元的救助金,缓解了其家庭困难,更让其感受到了政府的帮助和关怀。

此外,任城区检察院还成功办理了全市检察机关第一起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案件。

2019年12月,辖区一退役军人的妻子在遭遇车祸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疗费、丧葬费等大部分由亲戚朋友垫付。案发后,仅10个月大的孩子只能靠奶粉喂养,负债累累的家庭雪上加霜。

在与交警部门座谈中了解到这一案件线索后,任城区检察院本着“依法依规、应救即救、应救尽救”的原则,于2020年6月报区委政法委审批后,帮助其申请到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维护了该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多措并举发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任城区检察院持续转变司法救助工作方式方法,分别从心理上和经济上加大对弱势群体尤其是被性侵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力度。2020年,共计办理被性侵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案件14件14人,发放救助金19.8万元,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任城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主动为被救助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场所,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帮助被害人调整心理状态,恢复良好情绪,重树生活信心。

为解决司法救助后续效果乏力的问题,承办检察官保持与被救助人及其近亲属电话联系,持续关注被救助人的精神状态及生活状况,力争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变“案结事了”为“后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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