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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讯 日前,邹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指挥部发布通告,根据《邹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邹政发〔2018〕3号),今年我市继续执行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东至环湖西路、南至城前路(原岚济路)、西至西外环至庙前西路口向西至双大路(新西外环)、北至新石铁路、向东至龙山北路北沿线、向南至国宏大道的区域。此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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